福州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28号文件的精神,我校2011年在以下三个学位类别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30100,共20个工程领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60100)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二、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法律硕士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 资格自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符合报考条件,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也不予录取,并且不退还报名费等费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至14日。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详见学位网相关说明)。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7月15日至18日。已经报名的考生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福建省现场确认点设在福建师范大学和厦门大学,具体详见现场确认点通知)。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报考我校并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期间不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第二(面试)阶段。
(2)考生须审慎选择学位类别、工程硕士领域,认真填写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证书编号为学校编号或电子注册号),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能再更改。
(3)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4)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5)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三者一致。
三、 招生人数和考试科目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和30日。我校有关学位类别的招生数、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见下表,考试地点安排等事宜以准考证的通知和要求为准。
考试大纲
类别 |
联考科目 |
考试大纲 |
法律硕士 |
英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专业综合 |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
工商管理
硕士 |
英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综合能力 |
《2011年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及报考指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版) |
工程硕士 |
GCT |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4.成绩有效期
2011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